當曰性色真空,真空性色;性空真色,真色性空。總成色空融即,其義方足。圓瑛
汝元不知:如來藏中,性色真空,性空真色,清淨本然,周遍法界。
此明全體圓融。地大之色,體即法界,色空圓融無礙,本非和合。汝阿難固執因緣和合者,因無始覺妙智,元不知如來藏,本覺妙理之中,無法不具,無法不融者也。 如來藏即真心之別名,乃依理立名。如來二字,即真心不變隨緣,隨緣不變之理,圓融無礙,含藏一切諸法,無一法不在裏許,故曰如來藏中。 性色真空,性空真色者:乃指如來藏中,性真色空,互相融即,此七大,科科皆曰如來藏中,是屬理具之七大,當約藏中未發現者說,不同前四科,是屬事造之七大,乃為藏中已發現者說也。
問:「四科之法,何以亦目為七大?」答:「陰、入、處、界,與七大無別,但橫、豎、開、合之不同耳。約豎論,則開色陰為前六大,合受、想、行、識四陰為識大;約橫論,則合六塵為五大,合六根為見大,合六識為識大。何嘗離七大而別有哉?」 而如來先會四科即藏性,是將已發現七大,一一會歸藏性,以明即事則理,故曰本如來藏。此科是說未發現七大,一一含具藏中,以明全性全相,故曰如來藏中;觀中字即理具事造所由分也。 問:「本科原屬地大,不言地大,而易以色字,其故何也?」答:「地大為色法所攝,易以色字,舉其總也。」色而稱曰性色真色者,非指世間已發現之色,乃指藏中性具之色,真體之色,與空相融相即色空,本屬對待,融之則性具之色,即是真體之空,豈同析色以歸空也。性具之空,即是真體之色,豈待合空以成色也。性則言其非相,亦即理而非事也;真則言其非俗,亦即體而非用也。有以理事體用合釋者,非也。 性真二字,即是理體,為色空之本。字別義同,今影互用之,若不影互應有四句,當曰性色真空,真空性色;性空真色,真色性空。總成色空融即,其義方足。
又性色真色,非但揀異於已發現,世間麤細之色,併不同乎般若觀照,即空之色也。又性空真空,非但揀異於凡夫外道,頑斷之空,併不同乎般若觀照,即色之空也。此之色空,俱屬全體,隨心應量下,方顯大用。清淨本然者:指如來藏,自性清淨,不假功用,並非澄之使清,滌之使淨,乃本來清淨,無有濁垢,藏中色空,唯性唯真,即同體清淨也。
周遍法界者:上句約藏性,本具不變之體,此句約藏性,本具隨緣之用。未經起用,但周遍於理法界,若從體起用,自可周遍於事法界矣。起用在下一段。
隨眾生心,應所知量。
此明大用無限。用從體起,事造不離理具也。仍本如來藏,不變之體,現起隨緣之用,隨九法界眾生之緣,此眾生,即九界眾生;心以根性言,九界眾生根性,有勝劣之不同;量以知識言,九界眾生知量,有大小之不等,此皆從平等性中,已起差別之相。 若眾生,但以劣心小量致之,則所以應之以麤少之色者,固無不副其心,而無不滿其量也;若眾生,能以勝心大量致之,則所以應之以廣妙之色者,亦無不副其心,而不滿其量也。交師此解極好,併下段乃為千古獨唱,無人能出其右者。
汝全不知:如來藏中,性覺真空,性空真覺,清淨本然,周遍法界。
汝全不知,寓有深責之意。我如是為汝種種開示,中道了義,要汝觀空得悟。汝竟全然不知,如來藏中,性具之覺,本是真體之空;性具之空,即是真體之覺。此二句,按前空大,變其文法,將前指性之空,換為覺字,空覺二字,皆指藏性。藏性具有寂、照二義,空是寂義,覺是照義。又復顛倒其詞,將本大性空之句放在下句,若不變其文,則雙句皆是,性空真空,性空真空,無可分別。清淨本然,周遍法界,準前可知。
阿難,見覺無知,因色空有。
見覺無知,因色空有者:乃明見大即藏性,見覺即見性,是靈明洞澈之覺體,一段光明,寂而常照,不立能所,本來無有,能知所知,乃因色空,而有能知,及所知耳。此即下文,由塵發知之義。由有色、空之塵,黏湛發見,始有能見之根,與所見之塵,而成能所二知。見覺無知,指不變之體,因色空有,指隨緣之用。
汝曾不知:如來藏中,性見覺明,覺精明見,清淨本然,周遍法界。
此顯全體圓融。曾不知,即一向未曾悟也。汝未悟如來藏中,性具之見,即是覺體本明,本覺之精,即是妙明真見。此中性見、明見,同上性色、真色,以性融大也;覺明、覺精,同上性空、真空,直指本體也。清淨本然二句,謂見等體本清淨,廣大圓滿,周遍法界。
隨眾生心。應所知量。如一見根,見周法界。聽、嗅、嘗、觸、覺觸、覺知,妙德瑩然,遍周法界,圓滿十虛,寧有方所?
此顯大用無限。隨即隨緣起用,能隨九界眾生,勝劣之心,大小之量,一一應之;下則舉例以顯,如一見根,稱體周遍,以例諸根,耳之聽,鼻之嗅,舌之嘗觸,味以合方知,故亦名觸,身之覺觸,意之覺知,此等諸根,即妙性之德用,清淨光明,如玉之瑩光皎潔,俱同見根,遍周法界,圓滿十方虛空,寧有一定方所,即無在無所不在也。四結顯體用竟。
汝元不知:如來藏中,性識明知,覺明真識,妙覺湛然,遍周法界。
此結顯識大之體。以識體即是如來藏體,由阿難無有真智,不悟真理,故曰:汝元不知如來藏性之中,性具之識,即是妙明真知;本覺之明,即是性真之識。以藏性、識性,相融、相即也。 妙覺湛然,然周法界者:前云清淨本然,約本元自性說;今此識大,體即妙本明覺,湛然凝然,故直稱妙覺湛然;體中元具遍周法界之用,此亦但理具,而非事造,事造亦在下文。理具與事造之用,當云何分?理具者,全體具足大用,渾涵未發;雖然未發,其本有之力用,毫無欠闕,如火柴具足火之力用,雖然未發,具有焚燒林野之用。事造者,將此火柴一擦,一星之火,便可燎原。理具事造,亦復如是。
含吐十虛,寧有方所?
此明大用無限。此科無隨心應量之文者,以心即識心,量亦識量,不復自隨自應,故不列焉。但言識性,能含能吐,含即包藏義,吐即出生義。此即稱性所起之大用,藏性能含裹十方,無際虛空,何況空中,所有世界眾生耶?藏性能顯現十方,無盡虛空,以及空中所有一切諸法,識亦如是。故相宗云,「萬法唯識」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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