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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7月6日 星期二

耶穌審判的權柄

畢竟大能者手拿的〝東西〞不是重點,而是這〝東西〞背後所指的比喻,這裡所比喻的是此大能者在末日時擁有審判和赦罪的〝權柄〞,施洗約翰見證這個人是……耶穌。



耶穌審判的權柄:
約5:22  父(天父上帝)不審判甚麼人,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(聖子耶穌),
約9:39  耶穌說:我為審判到這世上來,叫不能看見的,可以看見;能看見的,反瞎了眼。
約12:47  若有人聽見我的話不遵守,我不審判他。我來本不是要審判世界,乃是要拯救世界。
約3:17  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,不是要定世人的罪(或作:審判世人;下同),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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